工程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养护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规程。
2.参与全州公路养护发展长远规划、拓展工程发展规划以及改革方案的制定、完善,提出年度公路养护与建议计划,编制下达实施计划。
3.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提出实施方案。审核各分局编制的实施计划、工程设计、预算和决算;检查、督促各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拟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办理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4.调查了解各分局下年度的工程计划。
5.经常检查各分局的计划执行情况,不定期抽查考核基层单位生产技术指标的完成情况,做好计划、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6.考核公路绿化、文明样板路、GBM工程完成情况;审核公路翻浆、水毁工程的方案及投资。
7.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学实验。推广先进技术,组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点。
8.审查、编制养路生产统计资料,按时报送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并进行统计活动分析。
9.按照上级交通战备的要求,结合本局大中修工程、维修保养及防洪抢险、落实交通战备任务以及重要政治道路保障。
10.保管测绘仪器、技术资料,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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