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于2022年8月15日在马尔康市主持召开了省道211线马尔康红旗桥至金川丹巴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会议。会议同意通过省道211线马尔康红旗桥至金川丹巴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
现将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来电或者以书面形式与我单位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谭鸿
联系电话:13990406686
2、四川省水利厅/028-85062235
附件:
省道211线马尔康红旗桥至金川丹巴界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材料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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