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路委〔2016〕21号
中共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我局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党委、行政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阿路委〔2016〕17号)进行了安排部署,请认真贯彻执行。完成好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关键在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现就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单位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支部、行政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动重点任务的工作制度,形成“安排部署、保障措施、督查考核、表彰惩处”四环相扣的工作落实体系。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按照《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内容,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传达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到专门研究、分解责任、明确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把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分管责任领导和各科(股)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按责任分工的内容作好安排部署,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汇报,做到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敷衍,不推诿,形成工作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同时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七项排查”,一是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排查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三是排查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反“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情况;四是排查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慵懒散浮拖”问题的整治情况;五是排查系统内部人员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政府采购和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六是排查廉政风险点;七是排查日常管理、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继续深化开展“富民路·连心桥”以评促建活动,努力提升道路服务质量和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服务的新需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开展路政执法服务形象大提升活动,努力提升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的水平。
三、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要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化作风督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八条意见”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办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职工身边的腐败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对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基础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及时成立和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要按责任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二)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形成专题会议记录。
(四)年底各单位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班子成员要对全年工作进行书面述责述廉。
(五)以上工作形成的材料,除单位自查报告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于当年11月30日前上报外,其余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州公路局纪委。
(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文书档案实行专卷管理。
五、检查考核
年底,州公路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考核的重点是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及各单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记实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阿坝州公路管理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表
中共阿坝州公路管理局委员会 阿坝州公路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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